凡入棄命格者,日干必須失時、失地、失勢,生於休囚死絕之月,干支無印緩比劫及祿刃生扶,四柱八字中多為剋耗洩之五行,使日主處於嚴重衰弱無救之地,故日主只有棄命而從於它方五行。為人大多精明靈巧,能順應潮流。
從勢者,日主無根至弱無依,但財官食三者並無任一方具有明顯優勢,因而不能入從財格、從殺格、從兒格。身至弱且財官食當中三強或兩強鼎立。以財官食中勢力較大者為用神,如三者均停,不分強弱,須行財運以和之,引通食傷之氣,助其財官之勢,則吉。行官殺運次之,行食傷運又次之,大忌印比生助。
從勢格以食傷現於月令,或食傷不在月令但全局數量最多最旺,為從勢格中最最上等格局,如從勢格食傷不當令,又非最旺之星,則多半富大貴小。如似從非從,用神難明,則為貧賤下格。
從勢格應滿足以下條件:
若全局只得一粒印比而且虛浮天干,或全局主氣無自黨,但餘氣中印比多見者,可入假從勢格,喜忌與從勢格同。命局中凡印比透干通根,或印比得月令者,從勢格破,此時應以正格論命。
從勢格之喜忌:
例1:丙戌年、壬辰月、癸巳日、甲寅時
癸水失令,辰戌沖去微根,壬癸無根局內不見印,其勢必從,四柱中木火土同旺相,而財能通食傷與官殺之氣,故以財為用神,官與食傷為喜神,行火運最佳,木土運亦喜,行金水運大忌。
例2:丁巳年、癸卯月、癸卯日、丙辰時
癸水無根虛浮,其勢必從,木雖當令,但只有二顆而火有三顆,故不能從兒,也非從財而是從勢,即從木火,用火喜木而忌金水。
例3:辛巳年、甲午月、甲午日、己巳時
甲木無根虛浮,辛金剋之,日主孤立,其勢必從,如從兒火不透干,以財則財不當令,從勢較為妥當,用火喜金土。
例4:辛卯年、甲午月、庚寅日、丙子時
辛金虛浮見丙有剋合之意,金局不見印透乃從勢,火當令而地支只見一顆,木雖失令而有三顆,故非從殺,亦非從財,是為從勢格,喜木火忌金水。
例5:戊午年、戊午月、甲午日、甲戌時
甲木虛浮無根而從勢,傷官旺多又當令故大貴。此命亦可作從兒看,但因土旺於火故作從勢較為妥當,喜火土,忌金水。
例6:壬申年、己酉月、丙子日、戊子時
丙火失令無助,從格已,但地支雙子,壬水透干,數量超過當令之金故非從財,但亦非從煞,因從殺則必須當令,故為從勢之格較為適合,用金通土水之氣,故以金為用神而喜土水。
例7:甲午年、甲戍月、癸亥日、丁巳時
癸亥日生於甲戍月,柱中財官傷食並旺,因日主坐支亥水,本來應以普通命局論之,但日時柱天剋地衝,巳火衝擊亥水,亥水又遭月支戍土緊貼而剋,故綜合觀之,此造爲假從勢格之命造。己卯運,卯木合掉比劫亥水,命局與大運仍然是財官傷食並旺,事業如日中天。
例8:辛丑年、壬辰月、丙戍日、己亥時
傷官當令通根於地支丑辰戍,七殺通根於時支亥水,辛金財星自坐身庫,得旺傷生之,日主弱極,故此造應以從勢格論命。年月柱支爲用神,祖上父母富貴。己丑運,發財甚巨,名利雙收。
例9:庚午年、戊寅月、癸丑日、乙卯時
此造因年干透印,故以假從勢格論判。原局透印,當首取財用制印爲用神,大運喜行巳午未南方火地。